信息公开

财务公开

当前位置:首页 > 财务公开
学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时间:2021-06-21 浏览:10454

                    学院财务报销审批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的各项财务行为,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本着勤俭、务实、高效的原则,根据《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财务报销包括借款开支和报账、核销。 

  第三条

学院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一切收入和支出均通过财务部门办理,不允许以收抵支。

  第四条  

学校支出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项目费用支出;第二部分为教学事业经费支出;第三部分为其他业务支出;第四部分为期间费用支出。

  第五条 

学院财务收入支出执行预算管理制度,量入为出。每年年初各项费用开支需部门申报用款计划,由财务处汇总编制《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项目费用支出计划需报学院院长签批并执行。

  第六条

对不可预见等特殊情况的计划外支出,应报学院领导班子特批,财务处根据学校资金状况统筹安排。

  第二章

费用开支内容及报销审批程序

  第七条

项目费用支出:包括车辆及教学仪器、设备、图书等固定资产购置与更新,学校基础工程建设、绿化以及在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对外投资等。

  第八条

教学事业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开展教学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如:教师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费、福利费、教育经费、教学场地设施、设备的

租赁费、教研活动支出、教材及教学消耗品支出等。

  第九条

其他业务支出:主要包括学校学生食堂主、副食、餐具、生活用品等物资采购支出,学生食堂职工工资及为食堂职工支付的其他费用及相关税费等项支出。

  第十条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如:行管人员工资及为行管人员支付的其他费用、办公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通讯费、工作用车车辆使用费、借款利息等。

  第十一条

报销签字程序

1.  日常费用支出: 经办人→科室验收人→科室负责人→分管副院长→院长签批→财务处长→出纳报销

  第十二条

借支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借支必须注明原因,按借支用途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2.前款不清,后款不借。

3.谁借支,谁经办,不允许代办。

4.不得对个人借支。

  第十三条借支签批程序:

1.经办人填写借支单→科室负责人签批→分管副院长签批→院长签批→财务主管审核

  第三章

财务报销的一般要求及程序

  第十四条

学校教职工报帐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填写学院统一的报销单据。

2.所附原始凭证必须合法,开支用途明确、项目齐全、计算准确、时间清楚、金额大小写一致、无涂改痕迹。

3.有出据单位的公章及收款人签章。

4.票据粘贴牢固、整齐、有序(从下到上,从右到左,上下对齐,不超过装订线)。

5.按规定需附经济合同、实物入库单、验收单或运输结算单的,手续要齐全。

6.不允许白条作为付款报帐凭证,对特殊情况无法取得原始发票的小额支出,必须先报学院财务主管同意后至少由两人以上经手签名方可报销。

7.财务报销严格执行谁经办谁报销的内部牵制制度,严禁经办与审批一人完成的违规行为。 

8.不得将他人借条转冲本人借款。

  第十五条 报帐的一般程序

1.经办人整理原始凭证,按开支项目粘贴。

2.填写“支出证明单”或“采购用款申请单”(项目费用支出要求附经济合同复印件,材料采购费用须附“入库单”、或供应商“供货结算单”等)。

3.科室负责人签批。

4.分管副院长签批。

5.院长审批

6.财务负责人签批。

7.向出纳报帐

 第十六条报帐管理办法:

1. 费用报销在一周内报帐。

2. 一般业务借支逾期不报,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

3. 备用金半年结算一次,否则不予办理续借。

4. 报帐后的多余款项应一次性退还财务,否则从次日起以欠款金额数按月息1%计收逾期欠款利息,连同欠款本金从当事人工资中扣回,直至还清为止。

5.核销借支要向财务部门索取核销收款收据。

6.未借支直接报销业务,注意钱票两清。

7.属于当天借支,当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退还经办人。

8.当天借支,隔天报帐的费用支出业务,借支单不能退还,由财务部门出纳员开具报帐收据给经办人,证明该项借款已冲帐。

9.借用的支票、汇票在报帐时,要办理销帐手续,即在支票借用登记薄中注明已报帐。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学院财务处负责修订和解释。

 

 

                                                            财务处  刘威  2021.6.21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赤峰市松山区小河沿大街 5号 邮编:024000
联系电话:0476-5899195 传真:5890592
  • 微信公众号

  • 版权所有: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Copyright www.cfgy.cn All Rights Reserved 蒙ICP备1000130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