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团费收缴和使用的情况说明
各系团总支、团支部:
共青团员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缴纳团费,是团的各种工作正常开展的经费保证,也是与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增强组织观念和履行团员义务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各基层团委的基础工作之一。我院团委按照《团章》规定,于2014年10月开始了2014级团员团费收缴工作,现将团费缴纳和分配情况进行说明:
一、团费的缴纳
1、全院共青团员均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交纳团费;对拒不缴纳团费的团员要进行批评教育,教育无效的按自动退团处理。
2、我院2014级团员共上缴团费一万柒仟叁佰柒拾叁元整(17373元)。
二、团费管理
团费管理工作又学院团委指定专人负责,单立账户,专款专用。
三、团费分配
1、我院上缴团市委团费2000元
2、各系团总支按各系所交总额的40%用作各系团活动经费,凭有效票据到学院团委进行报销。
3、各团总支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合理使用团费,严禁将团费用于团员和团干部个人生活福利等。
共青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4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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